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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那么夫妻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夫妻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

  (一)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二)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在此需要提醒各位,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四)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

  

夫妻离婚过错方

 

  二、离婚时过错方必须净身出户吗

  离婚时过错方不是必须净身出户,只有过错方自愿同意放弃所有财产净身出户,将自己的财产都给另一方的才可以。否则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三、在离婚时过错方能分得财产吗

  过错方是可以分到财产的,除非过错方自愿把财产都给无过错方。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不存在过错方分不到财产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国各地法院判决的过错赔偿金额,无统一标准;过错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而精神损害赔偿各地法院无统一标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