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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还是具有一定价值的不动产,是家庭重要财产,在很多人资金周转遇到问题时第一时间都会考虑将房子抵押出去来获得贷款,但房子抵押需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房产抵押登记给个人是否有法律效力吗?

  一、房产抵押登记给个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自登记时发生效力。

  房屋登记在当地的房产部门。

  二、房产抵押公证流程怎么走

  抵押公证流程:

  (一)当事人准备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二)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三)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三、房产抵押种类

  (一)不动产抵押

  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在中国仅限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可以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如房屋等)等;

  (二)动产抵押

  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在中国仅限于交通工具等特殊的动产);

  (三)权利抵押

  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仅可用于质押;

  (四)财团抵押

  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五)共同抵押

  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六)最高额抵押

  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综上所述,我国物权法规定房产抵押登记应该登记在当地的房产部门,压根就给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